如果您在天津的话,可以去青年宫,青年宫有硬笔书法与毛笔书法的培训。有周末班及***期班,费用一学期几百元!一学期16次课,一次2小时。学习一段时间之后,可以考级或者参加一些比赛等等!位置就在津湾广场那,地铁3号线津湾广场站出来就是,挺方便的。祝您学习成功!
大家好!我是角胡大叔,我来回答这个问题!
在职数学老师为了生活周末到培训机构教书法是否合规?算起来,肯定是不合规的。这样其实相当于是在校任职的教师课外给学生进行有偿的补课。一旦被严查,会被直接取消教师资格。
根据《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》这一文件,文中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,登记取得营业执照(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,下同),才能开展培训。并且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,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。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,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。
但是,不同的地方执法和贯彻的力度不一样。所以对待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一样。如果说是学校,得知了自己的老师在周末去外面的培训机构进行书法教学,肯定会很排斥,严格的会抓住不放。不过因为不是教在校学习之内的课程,有些学校或者说很多学校其实对此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毕竟数学老师又不是在周末给学生补习数学。书法教学顶多只算是学生个人的兴趣班,又不涉及在校科目的考试,显得有些无关紧要。所以对此也不会严厉追究。但是一旦数学老师在校内的教学出了问题,就有可能会被学校抓住这一点不放了,严重的可能会有职业危险。
如果说是教育局查的话,就一定会出事。因为明确规定了在校教师不能在课外对学生进行有偿的教学补习,哪怕是书法也不行。只是一般来说,教育局都不会闲的周末去查你是不是给学生在校外补课。所以不查估计你会没事,一查就是丢饭碗的大事!
现实生活中,确实有部分的教师会到校外的培训机构***教课,甚至有些地方的老师直接自己就开了补习班。这种现象在很早之前还是非常多的,只是后来执法管理的严了,处理了一部分的违规教师,才变的收敛。后来才慢慢的发展成培训机构的模式,校内和校外的教育教学的界限才变的清晰和有法可依。
大叔认识的在职教师很少会在校外的培训机构挂职教学的,也只有一些老教师退休之后可能会在培训机构教书法。大多数的在校任职的老师和培训机构老师都是比较分明的,界限也分的很清楚。一二线城市就更加了,执法力度严,基本不可能出现在职教师周末去培训机构教学的现象。在一些小地方可能就有存在这样的情况。有些教师确实会自己在校外搞副业,不过基本都是与教学无关的行业,这样不会与自己的教学工作相冲突。
(图片均来源于网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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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规定公立国家公办的人民教师,是不允许在民办学校***的。
如果违反,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其行政处分,直至解除教师资格。
你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。
法律依据: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:
......
(六)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、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;
根据教育部印发的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,上述题主您提到的做法是属于违规行为,视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得到相应处罚。当然,同样身为中小学教师,我非常理解您的感受,我对此事持有一些看法。
2015年6月29日,教育部以教师[2015]5号印发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。该《规定》共6条。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,视情节轻重,相应给予通报批评,取消评奖资格,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,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。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批评教育,诫勉谈话,责令检查,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。
规定全文:
一.严禁中小学校组织,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;
二.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;
三.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y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;
四.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,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;
五.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,家长,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;
六.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,提供相关信息。
根据以上文件,虽说教的是不同学科,但是“书法”也属校外培训机构,严格意义上来讲,题主所述行为违反了规定第五条“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”这一部分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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