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校管理在我国高校实行学院制管理最早可追溯到1929年国民***颁布的《大学组织法》。
高校管理规定大学分文、理、法、教育、农、工、商、医八学院,设置了3个以上学院者方称得大学,只办一个或二个学院的,称为独立学院。
1952年院系大调整,高校中取消了学院,实行校、系两级管理。后来随着高等教育学科高度分化和综合的发展趋势,宽跨度的校、系两级管理模式管理高校有些捉襟见肘,实行学院制管理呼之欲出。
1980年,教育部发文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计划委员会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物价局的意见,中国人民大学设立***统计学院。
负责大学行政管理、管理教育教学及科研、班级管理、后勤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一群专业管理人员。
他们的职责涉及到学校各个方面的管理,包括领导决策、财务管理、办公行政、招生录取、学生管理、教学管理等。大学管理人员需要具有厚重的大学文化底蕴和专业知识,同时注重个人素养和道德修养,为学校的全面发展和学术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1.负责组织、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,督促检查学校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2.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,综合协调党政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。
3.负责开展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.联络,组织、协调有关接待工作。
4.负责校领导的秘书工作,协调安排校领导日常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。
5.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规范有关工作。
我国高等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分为教育部,国家部委,地方***等情况。教育部直属院校包括北京大学,清华大学,复旦大学,南京大学,山东大学等,北京航空航天大学,哈尔滨工业大学属于国防科工委,其他还有省属高校,以及地市所属职业院校。
高校的归口管理部门是教育部门。高校属于教育机构,归口属于教育部门管理。教育部门在中央叫教育部,省叫教育厅。教育部直属高校如北大、清华等由教育部直接管理,各省属高校由各省教育厅管理,地市级高校由各地市教育局管理。以此类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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