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学生申请学院内同批次转专业或转入下批次专业者,由学院按在教务处备案的转专业细则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,学校批准行文。
2.转专业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所在学院签署意见,拟转入学院同意,经教务处审核,学校批准,可转入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。
1.学生确有专长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;
2.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,确有某种特殊困难,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;
3.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,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别的专业学习者;
4.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,经学生同意而调整部分专业者;
5.创新实践、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者。
可以
西华大学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转专业: (一)学生确有特长,转专业、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; 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转专业
可以的,在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。
第一条 转专业工作旨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,进一步发挥学生的兴趣和专长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利于因材施教。
第二条 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按照程序规范操作。
第三条 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涯规划和专业学习指导,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,避免盲目从众心理,理性选择专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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